时间:2011年10月10日 00:00
2011年下半年公司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通知
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内教语函 [2011]1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函 [2011]2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 [2004]51号)的相关规定,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将其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予以加强;自治区文件规定全区各类高等学校员工应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员工经培训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可获得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校准予毕业。
为了更好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加快普通话在公司的推广普及应用,提升公司师生综合素质,使师生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本学期普通话工作站将继续在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开设普通话培训班,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位员工,提前组织好本学院的普通话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新城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1月8日(学员在本学院报名交费);2011年11月9日—11月11日(学院专人到计财处交费); 报名交费截止日期:11月11日下午4点前(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1日、22日、23日、24日、25日、28日、29日6:20---9:20
(三)培训地点:新城校区
(四)测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11日(双休日)
二、报名方式
教师及工作人员168元/人,普通员工120元/人,民族预科部预科生100元/人(以上收费包括培训费、测试费、教材费)。
各学院由专职人员负责报名和收费,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到计财处,携带交费收据复印件到普通话工作站领取教材,并将本学院报名表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到人事处。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作为打印普通话证书的依据,需报名者个人准确填写,有误自负。
普通话工作站在新城校区办公楼506室,电话:6576236
有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可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rsch.imut.edu.cn/)查询。
三、普通话证书的发放
测试后的1-2个月发放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表.xls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1年9月7日